◀上接A01版
增后劲:
推动林长制推深走实
“由于我们的疏忽破坏了生态环境。我们愿意接受调解,并自愿购买‘林业碳汇’修复生态……”
近期,省一中院在琼海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庭审中,琼海某建材公司表达了要调解的意愿,自愿认购2500余吨“林业碳汇”替代履行生态服务功能损失,并当庭履行。
“海南森林覆盖率高,传统的‘补植复绿’往往无法找到适合种植的地点,导致判决内容难以执行或无法有效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省一中院环资庭庭长王东史介绍,该院积极推动“林业碳汇”与生态修复性司法有效衔接,创新适用“林业碳汇”作为替代性修复方式,推动“林业碳汇”损害赔偿机制的全面适用。
这是我省积极创新举措完善体制机制、将林长制工作推深走实的缩影。
今年以来,我省多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相关部门和市县推出“刑事惩治+公益诉讼+生态赔偿”生态检察模式和“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林长+网格员”等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工作合力。
“此外,我省还出台《海南省林长巡林工作制度》《动物损害赔偿规定》等制度,并修订《海南省林长制督察考核办法》,完善林长履责和林长制改革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省林长制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
下一步,我省将以高质量完成2023年国家林长制督查考核各项指标为基础,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为核心,以督查考核激励为抓手,在“林”字上精准发力,在“长”字上履职尽责,在“制”字上探索创新,推动我省林长制改革推深做实,争取取得新的成绩。
(本报海口10月27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