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琬茜)日前,省教育厅公布2023年下半年“省一级学校”评估认定结果,认定万宁市万宁中学为“省一级甲等学校”,海口市第二中学、儋州市第二中学等2所学校为“省一级乙等学校”。
依据《海南省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2020年修订)》确定的评估标准及程序要求,在各有关市县申报的基础上,经材料审查和过程性督导,今年10月,省教育厅组织督导评估组分别对海口市第二中学、儋州市第二中学、万宁市万宁中学等3所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开展审核性督导评估。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将另行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