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梦瑶 通讯员陈思帆)农贸市场摊位经营场地小,经销商品种类多,价格灵活性较大,农副产品、水产品价格往往随商品鲜活程度变动,长期以来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或不明码标价等问题。省市场监管局于日前出台《海南省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指引》,从“两指引、一机制”入手,破解明码标价规范难问题。
“两指引”,即指引农贸市场开办者做好明码标价宣传普法和管理工作,鼓励将执行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等经营者的价格义务内容列入租赁合同;指引农贸市场内经营者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进行明码标价,做到一货一签,货签对位,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化时及时更新,鼓励经营者作出“放心消费,诚信经营”承诺。
“一机制”即建立“信用+智慧”监管机制。市场监管部门鼓励各级各类农贸市场主体参与“放心消费在海南”创建活动,通过“星级评价、动态管理”,对守法诚信经营的“放心消费单位”减少检查抽查频次,对违法失信、不履行放心消费承诺的经营主体给予摘星、降级、“红黄牌”警告等,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