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 (记者彭韵佳)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27日发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省份评级为“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的26家医药企业情况,其中22家医药企业评级为“严重”,4家医药企业评级为“特别严重”。
4家评级为“特别严重”的医药企业分别为四川倍聚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四川润泽远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遵义百颐医药有限公司、云南集业药品有限公司。22家评级为“严重”的医药企业包括北京能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泰州大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连云港苏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
通过制定信用评价目录清单,国家医保局将医药商业贿赂、涉税违法、实施垄断行为、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集中采购秩序、恶意违反合同约定等有悖诚实信用的行为纳入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范围。
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情节、时效、影响等因素,将医药企业在本地招标采购市场的失信情况评定为“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级,每季度动态更新。
根据医药企业信用评级,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分别采取书面提醒告诫、依托集中采购平台向采购方提示风险信息、限制或中止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投标挂网、向社会公开披露失信信息等处置措施。情节特别严重时,失信企业将面临丧失集中采购市场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