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李戈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段洪彬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宋家法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黄翰绅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郭晓欣、郝兆亮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军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周强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晓祯、田开进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詹润红、王铭泽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秦晴、程序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黄嘉琛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钟鸣亮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赵道远、皮小慢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叶尊本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雪茹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励云、葛龙波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蔡汝乐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潘心情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吴慧明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永政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麦永强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马康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天琳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张会兵、陈鹏、刘春梅、程小梅、柴志军、汪先顺、马山、唐帅英、廖建斌、李润红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段洪彬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郭龙滨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钟垂林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胡曙光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陆宁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育森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林明亮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吴慧明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廖长荣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羊茂明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潘心情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王天琳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马康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麦永强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康文举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东涛、贾希闯的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