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在三亚启动。今年活动的主题是: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
据了解,医疗保障制度是唯一覆盖全民、全生命周期的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基金是支撑这一制度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基础。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不仅关乎全体参保人切身利益,也是确保全民医疗保障这一重大制度安排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3月底,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36.6万人,同比增长0.75%,参保比例稳定保持在95%左右;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以上和70%左右;优化药品和耗材目录管理,持续拓展集中带量采购广度和深度,群众医药费用减免更加有力。
我省医疗保障部门用“三道防线”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一是持续巩固监督检查防线,二是打造医保基金智能监管新防线,三是建设医保法治防线。
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传月活动旨在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多层次、多维度、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据悉,针对定点医药机构确实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医保行政部门将继续畅通微信公众号、电话、短信、信箱等举报渠道,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经查证属实后,医保行政部门将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奖励金额20万元。
参保人员注意!
这些行为属于骗保行为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参保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有哪些?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参保人员违法违规有下列3种情形:
(1)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3)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参保人员违法违规后,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
(2)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至12个月。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了前款规定行为之一,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或者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