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海南省生态环境质量公报》。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4月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为86.0%,良级天数比例为14.0%,无轻度及以上污染天。19个市县优良天数比例均为100%。
全省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PM2.5浓度15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SO2浓度为4微克/立方米,NO2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CO浓度为0.7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一级标准;O3浓度为101微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193个控监测断面(点位)的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6.4%,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同比持平。19个市县中,文昌市水质轻度污染,东方市水质良好,其余市县水质为优。
省控河流水质为优,水质优良比例为96.5%,Ⅳ类比例为2.8%,Ⅴ类比例为0.7%,无劣Ⅴ类断面。其中,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流域和西北部、南部、南海各岛诸河水质为优,东北部诸河水质良好。142个监测断面中,珠溪河河口断面水质中度污染,儋州市北门江侨植桥、东方市罗带河罗带铁路桥、保亭县保停水新星农场、文昌市文教河坡柳水闸等4个断面水质轻度污染,其余断面水质优良。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总磷,断面超标率均为2.1%。
省控湖库水质为优,优良湖库比例为95.1%,Ⅳ类比例为4.9%,无Ⅴ类和劣Ⅴ类湖库;轻度富营养的湖库3个。41个主要湖库中,高坡岭水库和湖山水库水质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美容水库水质良好、轻度富营养,其余湖库水质优良、呈中营养或贫营养状态。超Ⅲ类水质点位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总磷,点位超标率分别为3.9%、3.9%、2.0%。
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全省32个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符合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
城镇内河(湖)水质状况
全省监测评价的85个城镇内河(湖)水体101个1断面(点位)中,90个断面水质达到相应水质目标,达标率为89.1%,同比下降2.0个百分点。劣V类断面有10个,占9.9%,同比上升2.0个百分点。超标指标为氨氮和总磷,断面超标率分别为8.9%和4.0%。
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水平
全省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浓度处于较高水平,霸王岭空气负离子平均浓度为9691个/立方厘米、尖峰岭为5516个/立方厘米、五指山为4984个/立方厘米、七仙岭为3775个/立方厘米、铜鼓岭为3574个/立方厘米、吊罗山为5231个/立方厘米、呀诺达为7867个/立方厘米、亚龙湾为5478个/立方厘米,均优于世界卫生组织规定清新空气1000~1500个/立方厘米的标准,对人体健康极有利。
审图号:琼S(2024)037号。
1共监测104个断面,根据省厅批复海口市板桥溪、龙昆沟和龙珠沟入海口,本季度监测结果不纳入评价。本季度实际监测评价101个断面,与去年同期均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