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邵长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近日发布,我国首批确定由9个汽车生产企业和9个使用主体组成的联合体,将在北京、上海、广州等7个城市展开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试点产品涵盖乘用车、客车以及货车三大类。海南省儋州市成功入选试点名单,是唯一的货车试点地区。
按照《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安排,经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组成联合体自愿申报、车辆拟运行城市人民政府同意、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组织专家对首次集中申报的方案进行了初审和择优评审,研究确定了9个进入试点的联合体。
下一步,四部门将按照试点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有序推进试点实施,并基于试点实证积累管理经验,支撑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修订,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