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4年11月19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8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 (记者郭宇靖)18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自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加大住房交易税收优惠力度。

  通知明确,北京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根据通知,北京市适用与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要闻
   第003版:本省新闻
   第004版:本省新闻
   第005版:本省新闻
   第006版:民生新闻
   第007版:广告
   第008版:中国新闻
梁光烈同志遗体在京火化
10月份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5.5%
北京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上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