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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支持淡季办会办展
5月至8月在海南办会办展可获奖励

  本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罗霞)3月16日,省商务厅印发《海南省支持淡季办会办展奖励操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范我省支持淡季办会办展奖励资金管理。我省支持淡季办会办展,5月至8月在海南举办专业会议或展览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

  根据《海南省进一步促进旅游消费若干财政措施》相关规定,省商务厅制定了《细则》。在支持范围方面,《细则》明确,支持5月至8月在海南市场化举办为期2天及以上(不含布展、撤展、会前报到及离会时间)的下列项目:一是展览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专业展览;二是现场参会代表不少于300人的专业会议。

  支持方式方面,以事后奖励方式支持,每个项目按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支持标准方面,专业展览按照每平方米50元给予奖励。专业会议按参会代表达到300人给予30万元奖励,每增加100人奖励金额增加5万元。

  申报单位应为专业展览或会议的主办单位,并具备下列条件:合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项目申报和举办期间,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市场监管领域经营异常名录。

  申报方式方面,专业展览或会议举办前,应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登录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事项申报”页面,向专业展览或会议题材所属行业对应的省直部门进行备案申报,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细则》自2026年3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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