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邓海宁 通讯员公文慧)3月16日,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一涉外民商事判决获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承认与执行。该案标志着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关键期涉外法治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阐释了中国涉外审判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公正、开放、包容的司法立场,有力彰显了海南涉外审判的国际公信力与司法权威。
该案系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审理的一起原告海南某公司与被告澳大利亚某公司、澳大利亚联邦公民何某等的合同纠纷,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后,原被告均认可法院判决未提出上诉请求。判决生效后,原告于2024年7月向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海南法院判决。澳大利亚法院认为被告已在中国自愿接受管辖,判决终局且债权金额明确,满足普通法要件,遂依据普通法原则作出裁定,承认和执行中国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