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4月8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培琳)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4月8日从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获悉,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26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债〔2026〕10号),2026年4月10日至4月19日将发行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本次发行的第一期和第二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发行总额600亿元。2026年4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
其中,第一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为1.63%,最大发行额270亿元,2029年4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第二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为1.7%,最大发行额330亿元,2031年4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特别提醒,单一个人国债账户购买每期国债不得超过100万元。
海南省内15家承销银行有售,投资者可在对外营业的银行网点柜台办理两期国债认购业务。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储蓄国债的销售,15家银行全部开通网上银行销售渠道和手机银行销售渠道。具体事宜可咨询各银行客服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