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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林下方寸地”,屯昌破解林下经济发展瓶颈
我省首个县级政府林下空间规范性文件出台

  本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彭青林 通讯员尹建军 李思雨)近日,屯昌县出台《屯昌县林下空间经营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海南省首个以政府名义出台的林下空间经营权登记管理规范性文件。

  自2026年4月在全省率先颁发首批林下空间经营权证以来,屯昌在省资规厅、省林业局指导下,总结先行先试的实践经验,有效整合形成区域内统一的县级制度体系,推动县域林下经济迈入“办理有据、投资有权、持证经营、融资有门”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新阶段。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标省级登记政策框架,将流程再造、部门协助、强化监管等实践中摸索出的成功经验有效固定为制度成果,精准破解制约林下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产权界定模糊、流转机制不畅、审批流程繁琐、融资渠道狭窄、监管体系薄弱等突出问题。

  在流程革新方面,《办法》实施林下空间经营权独立登记流程。以所有权性质、用途、生态功能“三不变”为前提,建立林下空间经营权独立登记、独立流转、清晰稳定的产权边界,进一步提振林下经营主体的信心。

  在生态管控方面,《办法》明确林下经营活动不得破坏森林资源、不得改变林地用途。所有经营项目须制定专项经营方案、签订生态保护承诺书,严格落实林木管护、水土保持、森林防火等保护措施,严禁在各类生态敏感区域开展经营性活动,从源头守住森林生态安全红线。

  在政务服务方面,《办法》进一步优化流转审批登记流程,建立“镇级初审、县级复核、公示发证”闭环办理机制。乡镇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县级复核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即可发证,流程精简、标准清晰、全程公开透明,有效降低办事成本,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在产业赋能方面,《办法》增设林下空间经营权抵押登记相关条款,打通“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转化通道,有效破解林下产业融资难问题,为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注入金融“活水”。

  目前,屯昌林下经济种植面积达6.5万亩,年产值突破2.3亿元。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办法》的落地实施,是省级统筹、市县落地,上下联动推动集体林权制度创新的生动实践,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林下空间经济规范化、制度化、规模化发展提供了有效经验,是海南全面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水平的集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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