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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1月25日讯(记者魏如松 通讯员黄全仲 陈浩)记者今天从省农信社获悉,从8月底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农信社部署今年年底前完成机关单位、公职人员和农村干部拖欠农信社贷款工作以来,已清收欠款本息合计722.63万元,完成计划清收本金任务50%以上,带动清收其他不良贷款2992万元。
据了解,这一阶段的清收工作,机关单位所占比例很小,绝大多数是公职人员和农村干部。省纪委、省农信社要求各市县、各单位认真核实欠款人的还款能力,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清收方案。对个人欠款,将欠款催收通知书直接送达其所在单位,要求单位相关负责人做好欠款人思想工作,催促欠款人及时还款。对单位欠款,向其上级机关提供有关数据,取得欠款单位上级机关的支持和配合。
为确保清收时效,对确因经济困难无偿还能力的清收对象,要求其签订限期还款计划。对无偿还能力,又不愿签订还款协议的清收对象,将会同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其进行教育,督促其签订还款协议。对恶意拖欠的清收对象,由有关部门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仍拒不还款的,则采取组织处理措施。
记者了解到,一些市县通过电视台播放清收公告,曝光公职“老赖”名单,营造依法清收的良好氛围。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信社清收一名地税系统职工的欠款,本金1万元,利息3909元,自2002年以来多次催收未果,在媒体曝光的第二天,欠款人马上找到农信社主动归还了欠款。
清收过程中,一些市县、单位对那些既不还款又不签还款协议的公职人员,则按要求对其采取“三停五不”,即停职、停薪、停岗和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的组织措施。清欠工作开展三年多来,全省共实施“三停五不”措施49人,省农信社先后有155名干部职工因违规操作,受到查处并被追究责任,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人。
据悉,自2008年4月省纪委、省农信社等部门在全省开展清收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和农村干部拖欠农信社贷款专项工作以来,全省共清收欠款本息总计1.97亿元,带动收回其他不良贷款20.46亿元。按照部署,清收贷款专项工作将强化措施,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清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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