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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
陈高卫为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陈启明为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林诗銮为海南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永喜为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全为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龚旭光为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何少群为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王经伟的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王全的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谭世贵的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庞亚贵的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郭长春的海南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高卫的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符爱梅的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符乃雄的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罗时祥的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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