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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后的27部委
1、外交部
2、国防部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教育部
5、科学技术部
6、工业和信息化部(新组建)
7、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8、公安部
9、国家安全部
10、监察部
11、民政部
12、司法部
13、财政部
1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组建)
15、国土资源部
16、环境保护部(新组建)
1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组建)
18、交通运输部(新组建)
19、铁道部
20、水利部
21、农业部
22、商务部
23、文化部
24、卫生部
25、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6、中国人民银行
27、审计署
调整后的部委名称 合并或包含的原部委 新增下级机构 隶属关系调整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发改委(部制不变) 国家能源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国家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交通运输部
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邮政局
国家民用航空局
国家公务员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设部
卫生部
卫生部、药监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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