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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月川村由居民参与成立股份公司成为拆迁主体,探索出了一种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切实维护拆迁人权益的新模式,获得国家建设部的高度评价和重视。(5月8日《海南日报》第一版)
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20年来,创新的步伐就一直没有停歇。新华社近日就发稿盛赞海南在改革开放发展进程中取得20项在岛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的“率先”: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到经济体制改革,从企业改革民生改革,如率先提出并基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率先推行全民所有制企业股份制试点,率先实行省级统筹的社会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制度等等。
在这些创新中,海南尝到了改革的成果,也得到了发展的力量。《海南省2007年统计公报》显示:2007年,海南省GDP总量达到1229.6亿元,人均生产总值为14631元,全省经济在高位平台上呈现出速度加快、结构优化、效益提高、活力增强的良好态势,人民生活水平也显著提高,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一个“绿色之岛、开放之岛、繁荣之岛、文明之岛、和谐之岛”已现雏形。
但是我们又必须看到,作为最大的经济特区,我们仍有很大的潜力有待挖掘。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并将其放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八个着力点之首,强调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贯彻到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
应该说,20年间20项率先之举,的确值得海南人自豪,但是一旦这种“率先”不能与时俱进,不能继往开来,很容易就会成为历史,甚至成为发展的羁绊,毕竟时代在不断前进,社会在快速发展,这些都为我们勇于创新、善于创新、持续创新提出了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近日考察海南时对海南寄予厚望:“作为经济特区的干部,一定要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作为自己的重大责任和突出品格”,“海南要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进一步创新思路、凝聚力量、突出特色、增创优势,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途上迈出更大步伐、取得更大成绩。”
20年间,海南因创新取得了初步繁荣;20年后,海南也必将以创新再迎新曙光。三亚市月川村探索出的拆迁新模式,就让我们看到了创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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