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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8月30日 星期六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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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困难低保户可申报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申报时间:8月27日至9月8日
本报三亚8月29日电 (记者王勇)记者今天从三亚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获悉,三亚将发放廉租住房补贴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低保户可向单位或居委会提出申请。   本次申报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时间为8月27日到9月8日,申报户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至少一名成员取得本市常住户口五年以上;第二,家庭收入符合三亚市最低收入(低保户)家庭收入标准;家庭现有住房(指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房)人均使用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含8平方米)。   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低保户可到单位或居委会填写表格,申报户所有申报材料完善后,由单位或居委会进行入户调查,经三亚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三亚市民政部门和三亚市财政部门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将予以发放。   根据《三亚市落实廉租住房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三亚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据初步调查统计,目前三亚低收入困难家庭有3650户,其中低保住房困难户1759人,在综合三亚实际情况和本级财政承受能力的基础上,三亚市政府决定对1759户低保户中的813户实行租赁补贴,另外946户低保户将获得实物配租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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