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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9月22日 星期一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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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龙案应当公开审理
自6月陕西省政府通报“华南虎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后,此事件再次吸引人们眼球。周正龙案将于本月23日在安康旬阳县开庭。公诉机关将以诈骗和私藏弹药两项罪名,对其提起公诉。(9月18日《成都商报》)   说到底,如果周正龙案没有终审尘埃落定,“华南虎”事件难有结束之理。整个事件因周正龙起,自然应当由周正龙被处理而终,而政府对于周正龙行为的定性并不能作为最终结论,司法才是评判周正龙行为的最后依据。并且,司法还充当着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正如培根所说:“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公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陕西省6月公布的事件处理结果中,除了对周正龙的定性,还指出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责任心缺失、作风漂浮,因此有13名相关人员受到处理。但网民质疑的是:如此轰动的事件,很难想像光凭周正龙一人就能造假,并且能将谎言延续这么长时间,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岂止失职?人们期盼着当事人周正龙现身说法,但遗憾的是,周正龙自从被警方带走后,再也没有出现在公众场合。司法承担着保障周正龙面对公共媒体说话的权利、保障公众知情的权利的重责。“华南虎”事件到底是由周正龙一手炮制还是另有隐情,当事人周正龙的解释极为重要。   司法也承担着保障周正龙得到公正处理的天职。周正龙炮制虚假“华南虎照片”为千夫所指,但人们依然希望“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不想让一个仅仅不道德的行为去承担法律责任,成为某种政治事件的牺牲品,破坏法治原则。尽管支持周正龙涉嫌诈骗罪的人也不少,但更多的法律人士却认为这一行为并不涉嫌诈骗罪,因为“周正龙上报之时,林业厅的某些官员立即从中嗅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并且在疑点重重的情况下用所谓的‘专家鉴定’证明虎照是真实的。也就是说,林业厅极有可能并没有因周正龙的虎照而产生‘错误认识’,此时,周正龙已经成为林业厅某些官员利用的工具而已。”   所有的一切,归根结底就是要求周正龙案应当公开审理,“阳光才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审理,就是让阳光照进法庭,让司法保质。而且,公开审理的诉求也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除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  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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