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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0月31日讯 (记者程娇 通讯员王志方)“我们老板现在不在,表不能收;这个情况我们不清楚,下次领导在再来吧;表我没空填……”面对全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我省不少单位和经营业主以这样的态度应对清查。
今天上午,记者跟随省经普办、海口经普办和美兰区经普办普查人员进行入户清查时了解到,目前,我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遭遇许多调查对象不配合的情况。
省经济普查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9月至11月,是全省经济普查清查摸底阶段,但至今为止情况并不乐观,被调查对象尤其是一些中央驻琼单位、省级机关对清查工作极其不配合,给经济普查工作带来很大难度。普查人员上门做清查时经常被拒之门外,有些单位甚至连门都不让进,个别经营业主还暴力抗拒清查。“目前我们已向200多家调查对象发出了催报函,但仍然有一些单位无动于衷,态度恶劣,不愿意配合清查。”
省经济普查办公室负责人称,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数据资料,否则就是违法,除由县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以书面或口头警告形式予以纠正外,还可视情节轻重处以5万元以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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