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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薛鸿肖)向基层倾斜,为三农服务。记者日前从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拟在乡镇一级设立基层检察工作机构,将法律监督工作延伸到农村,强化对农村的法律监督,为推进我省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了解,今年以来,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带着“检察机关如何服务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课题,分别带队深入全省22个市、县、区的农村、企业、社区和38个省直单位,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了解农民对法律监督工作的期盼。检察官们在调研中还发现:诱发、滋生违法犯罪,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种消极因素仍大量存在,主要是发生在农村的刑事案件呈上升趋势;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现象严重;基层政法干警执法犯法现象依然存在;来自农村的信访、重复访、越级访趋多;农村地区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比重大。
针对新农村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省检察院正筹划在乡镇一级设立基层检察工作机构,将法律监督工作延伸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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