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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1月28日讯 (记者邱大军)为期三天半的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今天下午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闭会。会议通过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等多项法规获得通过。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修正案)》、《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若干规定(修正案)》及《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修正案)》,决定批准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的《海口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
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通过了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交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通过了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名单草案,提交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通过了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提交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6人,今天实到52人,符合法定人数。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卫留成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桂花、王法仁、毕志强,秘书长陈国舜出席会议。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耀红主持。
几天来,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会议各项议程进行了认真的审议,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列席会议的同志也畅所欲言,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在审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草案)》时,委员们指出,草案所涉及的一些内容和问题还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在审议《海南经济特区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时,委员们认为,近年来,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实施条例和落实个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上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我省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但在管理和服务、政务环境和平等待遇、融资渠道和政府扶持力度,以及私营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对我省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委员们认为,报告通过对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的数据分析,对大家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积极应对,做好第四季度以及明年的经济工作很有帮助。
在审议我省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时,委员们肯定了“十一五”以来我省高中阶段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同时认为,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科学规划,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包括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在内的高中阶段教育的健康发展。
在审议《海南省禁毒条例》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时,委员们认为,我省的禁毒工作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瓶颈问题,希望我省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建立禁毒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加大整治力度。
在审议我省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委员们指出,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快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强化监督管理机制,还要加强节能减排法制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审议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时,委员们认为,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办理工作较为重视,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代表们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办理实效。
各项人事任免事项通过后,卫留成为被任命干部颁发任命书。
列席今天会议的有: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方晓宇,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勇霞,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和有关工作委员会委员,各市、县(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10名省人大代表,以及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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