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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9日 星期六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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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审判检察机构设置将调整
海南中级人民法院、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将更名并调整管辖区域
本报海口11月28日讯(记者黄晓华 通讯员吴春萍 张远南)经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将更名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将更名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将更名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将更名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更名后,两个法院和两个检察院的管辖范围也将发生变化。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管辖区域为澄迈县、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陵水黎族自治县、屯昌县、五指山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定安县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管辖区域为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临高县、白沙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和东方市。   原来,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和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的管辖区域为除海口、三亚外的16个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和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的管辖范围为洋浦经济开发区。这种设置下,审判、检察资源配置不均衡,工作量不平衡,不方便当事人诉讼,也不便于法院、检察院办理案件。   通过调整,将方便群众诉讼,优化我省审判、检察资源配置,节约办案成本,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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