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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两天我才知道,原来我是精神病患者!
我的忽然“觉悟”来源于权威机构一条莫名其妙的惶惶规定:每天上网超过6小时者是典型的精神病症状。
对照一下,我每天上网的时间何止是6小时?通常情况下,一般都在8小时以上。如此说来,我不是典型的精神病患者吗?
其实,不光我自己是精神病。我的同事也是。现在,报刊的编辑业务全部实现了无纸化,我的每一个同事每天的工作就是和电脑、和互联网打交道,因此,若按有关部门制订的这个标准,我的每一个同事也都是精神病。照此类推,全国实现了无纸化办公的报刊编辑、记者们,90%以上也都是精神病。我是天生愚钝,到现在才弄明白,原来全国的报刊都是由一群每天上网超过6小时的精神病们在控制着……
当然,不只报刊是如此。据报道,我国内地网民在去年突破了2亿。依照我有限的经验,这些人中至少有50%以上每天上网在6小时以上。这样计算下来,乖乖,中国岂不是有上亿的精神病患者!
有些脑子很正常的人一直在努力地挖掘中国的“世界第一”并且用来自傲。这下好了,我们又创造出一个“第一”来,精神病患者全球第一!
泱泱华夏,精神病大国。很好,很值得我们这些精神病患者举杯庆贺。
来,我的精神病朋友们,干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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