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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海南省委挂牌仪式。 周可斌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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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制改革的一朵奇葩
本报记者 黄晓华
小政府大社会 编号:4034
22年前,当时名不见经传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廖逊没有想到,他的一篇论文,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更没想到,论文中提出的“小政府、大社会”,引领了中国最大特区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海南“小政府、大社会”体制的超前试验,为海南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活力和动力,也为全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1984年,一个任务幸运地落在了我的肩上。”回想当年,现任省委党校副校长、省行政学院院长廖逊有颇多感叹。当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工作的廖逊,接受了研究社会主义思想史上的经济系统观的任务。“我集中了一年的时间,搜阅了500多种文献,撰写了数十万字的资料,才逐渐理清了思路。”这一研究的直接成果,就是1986年初问世的学术论文《社会主义思想史上的经济系统观初探》。在这一研究中,形成了“大社会、小政府”的社会主义经济系统观。理论的渊源是马克思主义。
1986年5月,廖逊在另一篇学术论文《马克思恩格斯“小政府”思想与当代经济改革》中,正式使用了“大社会、小政府”的概念。这篇论文于1986年10月提交全国全面改革理论讨论会,廖逊还在会上作了发言。
论文和发言的影响,很快就超出了学术界范围。当年11月,时任国家体改委副主任的贺光辉来信,要求廖逊用两千字表述“大社会、小政府”这套理论观点。此后的影响更加超出了廖逊的想象:这一理论引起了中央高层的重视。
当时,中央正酝酿推行政治体制改革,又恰逢中央研究海南建省办特区的问题。一项先行改革的使命,历史性地落在了海南。
而廖逊本人,则在读了1987年9月24日的《人民日报》才知道,海南正谋划实施“小政府、大社会”体制。当天报纸头版刊登了建省筹备组组长许士杰与记者的谈话,提出海南建省一开始就要从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方向出发,实行党政分开,政企分开;要搞“小政府、大社会”。廖逊打电话一问才知道,“小政府、大社会”正是源自他的“大社会、小政府”。
1987年11月的一个夜晚,廖逊接到紧急任务,赶赴海口加入中国社会科学院调研组。调研组应海南建省筹备组之邀,前来制定经济发展战略,其中包括了“小政府、大社会”的问题。正是因为后一项任务,廖逊被临时补充进调研组。在随后的50多天里,廖逊不仅参加了全部的课题研讨,还执笔了《海南经济发展中的政治体制问题》报告。
1987年12月8日至11日,关于海南岛进一步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开发建设的座谈会在海口举行。1988年4月14日,国务院发出“批转《关于海南岛进一步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开发建设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纪要中明确提出,“海南从建省开始,就要按照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党政分开、政企分开,精简机构,多搞经济实体。政府机构的设置,要突破其他省、自治区现在的机构模式,注重精干、高效,实现‘小政府、大社会’。”
1988年5月,中央批准了海南“小政府、大社会”体制方案,正式拉开了海南行政体制改革帷幕。根据“小政府”职能要求设置的新的省一级机构,共设27个厅、6个直属局、6个内设局,比原海南行政区机构减少了20个,人员减少了200多人。廖逊说,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按照“以市场调节为主的新体制”的需要设置的地方政府机构,它打破了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的人为界限,打破了对内对外经济合作界限,打破了对内对外商业贸易的界限。他认为,其中最突出的成效,是实行全国独一无二的省直接管理市县的体制。
“小政府、大社会”体制对社会功能的发育也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从1988年4月到1990年3月,全省申请成立的社团达101个,包括各种学会、研究会、协会和联谊会等,这些社团承担了许多过去由政府承担的社会职能,在经济发展、文化教育、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廖逊说,“小政府、大社会”体制的实行,一开始就遇到了传统体制设置的重重障碍,在海南乃至全国受到了众多质疑和诟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观念的更新,“小政府、大社会”得到了广泛的认可。这一体制后来还被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上海浦东等地效仿。
海口市委党校教授鲁兵认为,海南特区的“小政府、大社会”体制,是中国体制改革的一朵奇葩。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国各个省市才开始进行类似海南特区初创期的政府机构改革。迄今为止,尚没有哪一个地方的改革达到海南“小政府、大社会”体制的程度。
今年3月1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以“大部制”为突破口的第六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拉开帷幕。让海南人颇感自豪的是,海南已经实行了二十年的“小政府、大社会”改革的经验,为国家“大部制”改革提供了参考模式和经验。
(本报海口11月30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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