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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一栋建筑的墙壁使用新型的隔热节能材料,可使住户少用空调,达到节能效果。 本报记者 程范淦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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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2月22日讯 (记者单憬岗 特约记者王素芝)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08年海南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汇报会上获悉,我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顺利,已经在全省普及,目前全省共收取此项金额590万元。
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与发展,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建筑节能工作,我省2006年颁布了《海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明确了政府各相关部门在新型墙体材料应用中的职责分工,规定新型墙体材料符合国家及地方税收标准的,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并设立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凡我省新、扩、改建的建筑工程,一律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按照每平米10元的标准预缴。
据介绍,目前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缴工作已经在全省范围内得到有效普及。预收的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其征收和使用将提高实心粘土砖的使用成本,有利于提升新型墙体材料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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