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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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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跨地区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将随本人转移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 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进行二审的社会保险法草案,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作出明确规定。 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个人跨地区就业的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按照退休时各缴费地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和缴费年限,由各缴费地分段计算、退休地统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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