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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5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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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拖拉机及柴油三轮机动车车辆通行附加费
农机减负 车主舒心
本报海口12月24日讯 (记者侯小健 通讯员陈涛)“现在不用缴柴油三轮车通行附加费了,我们的负担轻了,政府能为百姓着想,我们很感激。”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农民陈元面带笑容对记者说。本月20日零时起,海南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正式开征,但以柴油为燃料的拖拉机、三轮机动车及进行跨行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等免征车辆通行附加费。   “这是省政府出台的惠民利民之举,仅此一项,政府每年让利于民1900多万元,百姓将从中得到更多实惠。”省交通厅副厅长李年佑说。   李年佑说,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省政府在制定征收标准时十分慎重,花了较长时间反复测算,权衡利弊,充分考虑到老百姓的利益,免征拖拉机及柴油三轮机动车车辆通行附加费,就是设法减轻农民的负担,让利于民。   记者今天在海榆中线采访时看到,一部部装载瓜菜、建材的拖拉机、柴油三轮机动车来往穿梭,跑得正欢,众多车主已得知政府免征拖拉机及柴油三轮机动车车辆通行附加费的消息,他们感慨地说:“政府这次为百姓办了件大好事。”   海口市龙华区苍西村的陈宝东说,他开的小四轮拖拉机平时拉的都是果蔗等农副产品,运费基本过得去,能维持生活。   “过去每个月不管有没活干,都要交150元的燃油附加费,现在政府免征拖拉机通行附加费了,我每个月少掏了150元,负担减轻了不少。以后即使没活干,也不必为这150元发愁了。”陈宝东开心地说。   据了解,车辆通行附加费开征前,我省拖拉机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为150元·吨/月,手扶拖拉机50元·吨/月,三轮柴油机动车140元·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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