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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综合保税区
海口综合保税区区位图。 本报记者 张杰 翻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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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月7日讯 (记者卓上雄)岁末年初,处在我国改革开放最前沿的海南再传喜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海口保税区区位调整至老城经济开发区内并设立海口综合保税区。这是我国继苏州工业园、天津滨海新区和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之后设立的第四个综合保税区,也是首个在省会城市设立的综合保税区。
今天下午,海口市人民政府举行专门新闻发布会,向外界发布了这一振奋人心的消息。
国务院这一批复是2008年12月22日作出的。它明确:海口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1.93平方公里,将实行封闭管理。其功能和有关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的有关规定执行。
据海口海关负责人介绍,综合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以虚拟港口为依托,设立在特定区域内,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执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即叠加了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
它和保税港区一样,都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具有口岸、物流、加工三大主要功能,具体包括仓储物流,对外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售后服务,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制造,口岸作业等9项功能。
海口综合保税区的主要优惠政策有:国外货物入区保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它将与此前已经通过国家验收、封关运营的海南洋浦保税港区实施“错位布局、互为补充、共同发展”。
据规划目标,海口综合保税区将建设成为按国际惯例办事,与国际市场接轨,实现货物、资金、人员进出自由和投资经营自由、高度开放的特殊区域,形成依托省会城市、辐射海南、拓展海外的现代物流和加工贸易运营示范区。
据了解,海口保税区1992年10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1993年4月13日经海关总署验收正式封关运作,规划建设面积1.93平方公里。经过十几年的开发建设,引进了海马汽车、韩国三星光电子、金盘电气、中和药业等100多家中外企业,形成生物制药、汽车制造、电子信息和机电加工四大产业群,为海口及海南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与此同时,因为远离货运港口和区内发展空间不足等,海口保税区的发展已受到严重制约。
为打破制约瓶颈,进一步办好保税区,推动海口乃至海南的发展,省第五次党代会做出了关于“实现海口保税区易地发展,形成琼北地区发展的新动力”的决定。2007年9月28日,省政府开始向国务院进行有关申报,并果断提出了设立海口综合保税区的设想,最终获得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局的大力支持。
副省长李国梁出席发布会并讲话。他说,海口综合保税区获批设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海南发展的关心与重视。这是继洋浦保税港区之后,我省改革开放进程中的又一件大事、喜事。它必将全面提升海口市的核心竞争力,极大地拓展海南对外开放空间,为海南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形成吸引资金和资源的强大优势。
发布会上,海口市长徐唐先介绍了海口综合保税区设立有关情况,海口海关关长李蓝雪代为宣读了国务院批复。海口海关、澄迈县和海口保税区负责人,回答了省内外40多家新闻媒体记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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