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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月十五日,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各代表团分别审议了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本报记者 宋国强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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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月15日讯 (记者邱大军)出席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代表今天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代表们认为,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第五次党代会、省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全省发展大局,按照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为推动当前全省发展和改革中突出问题的解决,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促进和保障海南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代表们也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应当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和重大发展部署实施的监督,以促进和保障我省实现科学发展。
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代表们认为,全省审判机关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努力践行“公正与效率”,针对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积极推行审判方式改革,以公开促公正,突出廉政抓队伍,在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坚持司法为民、落实便民利民各项措施,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基层法院管理水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动人民法院建设和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
代表们同时就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加大力度解决“执行难”等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在审议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代表们认为,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为方向,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强化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代表们同时就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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