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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月22日讯(记者黄晓华 通讯员石青理)我省民政系统贯彻省两会“保民生”精神,采取一系列措施妥善安排困难群众春节期间生活,全省约43.5万困难群众、优抚对象及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党员节日生活有保障。
为确保城乡困难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我省及时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发放补助10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新中国成立前入党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180元。目前,全省各市县均已将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到位,全省共计发放生活补贴5482万元。
为确保春节前将低保金、抚恤补助等生活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及优抚对象手中。省财政预拨城市低保金13710万元、农村低保金6100万元、抚恤补助金5328万元。各市县纷纷赶在春节到来之前为保障对象发放生活保障资金。
为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在春节前有房住和不住危房,各级民政部门在春节前加快了受灾倒房恢复重建和农村特困对象危房改造工作力度。目前,全省已全面完成2008年度倒房恢复重建和农村特困对象危房改造工作任务,3600户住房困难群众已迁入新居。
连日来,各市县还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活动、优抚群体和特殊群体,深入群众家中了解情况、解决困难,送上慰问品或慰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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