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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月23日讯(记者文刚 通讯员李盛兰)海口市交警支队今天对外宣布,从1月25日起至1月31日(大年三十至初六)春节7天假期内,交警在执勤过程中发现的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警方说,考虑到春节期间道路交通运输任务繁忙,为确保春节期间道路交通的畅通,保证市民亲友团聚快捷安全,支队决定在春节7天假期内,对路面执勤民警在市区发现的情节轻微及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以劝导、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执勤民警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讲明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经教育后放行,一般不扣车、不扣证。但电子警察监控抓拍行为不在此列,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仍将予以处罚。
记者了解到,属于“被教育后放行”的情形主要包括:外地车辆到海口自驾旅游,因不熟悉道路状况、行驶规定而发生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发现,尚未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对运输蔬菜、瓜果、海鲜等鲜活农产品车辆发生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经执勤民警指出后,违法行为人能及时纠正的交通违法行为。
警方称,“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纠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后放行”的实施,是支队依照有关法规,结合当地交通管理实际,积极构建和谐交通出台的一项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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