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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杭州2月6日电(记者方列)拉大旗作虎皮,以领导司机的名义,浙江丽水人吕伟强在不到4年的时间内累计非法集资超过2.6亿元,造成他人实际经济损失近4000万元。案件还涉及了多名身处领导岗位的县处级领导干部。
记者从丽水市有关部门获悉,目前丽水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对吕伟强集资诈骗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将择日依法作出宣判。在吕伟强集资诈骗案中,为吕伟强向企业集资提供帮助的数名县处级干部受到了党纪的严肃处理。
2008年4月24日下午,丽水市级机关车队驾驶员吕伟强因无力归还他人巨额集资款,向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投案自首。
吕伟强曾多年担任丽水市某领导的驾驶员。公安机关的侦查表明,吕伟强自2004年8月到案发时,以工程招投标、银行还贷、与他人合伙做外贸生意、投资办厂、做基金等为由,以月利率2%-12%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先后向单旭波等28户个人和企业非法集资,累计金额26218.58万元。
莲都区公安分局局长谷江南告诉记者,专案组对吕伟强所有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依法扣押、冻结、查封银行存款、汽车、房产、工业用地及厂房等总值1000余万元。全面查清了吕伟强的资金往来情况,集资款中用于支付集资款利息和归还到期集资款本金达22666.695万元;以银行卡套现、通过他人“洗码”、带现金过境等方式数十次到澳门赌博输掉2000余万元;用于投入某公司购买土地建厂房610万元(至案发未开展任何生产经营活动);其余款项被吕伟强用于购房买车以及个人生活挥霍,共造成他人实际经济损失达3985.135万元。吕伟强案的重要集资对象单旭波向朱文连等30多户非法集资,侦查工作已经结束,检察机关正在审查起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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