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两天,文昌清澜海域被捕杀的鲸鲨牵动人们的神经。而最新的进展,鲸鲨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捕杀巨鲨的船主被罚2000元。(2月11日《海南日报》)
海南是海洋大省,几乎每年都有鲸鱼搁浅的消息。鲸鲨与鲸鱼外型极为相似,之所以引人关注,一是鲸鲨庞大,据称长12米,重3吨多;二是鲸鲨不是自然死亡,而系捕杀。
“不知道是保护动物,知道了就不会捕杀”,这是船主被罚后的悔言。姑且不论这悔言是狡辩还是发自内心的忏悔,都提醒生态保护的宣传何其重要。鲸鲨被捕杀,暴露出部分渔民海洋生态保护意识的欠缺。其实,不仅仅是渔民,需要补上海洋生态保护课的群体还有很多。
鲸鲨被拖上岸后,据说当地围观群众上百人,更有小孩站在鲨鱼背上合影,鱼贩子更是抢买鲨鱼。对部分群众来说,他们惊奇的是鲨鱼庞大罕见,他们艳羡的是船主撞上了好运能发一笔横财,没有人关心鲨鱼该不该杀,能不能贩卖。
即使是报道这则新闻的媒体,也将主要笔墨用在鲨鱼捕杀过程上,以猎奇的眼光对捕杀贩卖进行描述,至于捕杀的合法与否只字未提,甚至连一丝质疑声也未发,令人遗憾。
捕杀鲸鲨不仅违法,而且危险。从报道可知,捕杀鲸鲨仅仅用了5根渔叉。试想,一旦捕杀失败,鲸鲨撞翻木船,船上51名渔民何其危险。一旦出了人命关天的大事故,将会给多少家庭带来痛苦,将会给国家带来巨大的救助成本。远离鲸鲨,不仅仅是对大海的敬畏,对保护动物的珍视,也是给自已多一份平安。
10年的生态省建设,生态保护理念在海南已深入人心。但是,在生态保护上宣传教育上,重陆地轻海洋是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一提生态保护,人们立即会想到滥砍滥伐、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而广阔的海洋却有意无意的被忽视了。
要想从源头改变鲸鲨被捕杀的命运,除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外,对捕杀、交易等不法行为进行处罚也不可少。毕竟,没有铁腕强制力遏制,面对赚钱发财的机会,期待渔民“放下渔叉立地成佛”多少是一厢情愿。
□ 董纯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