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三亚2月15日电 (记者郭景水)今年6月之前,三亚市将试点施行起一种新型的农村集体组织财务管理办法,各村集体组织取消原有的会计和出纳。这是记者今天从三亚市委办获悉的。
这种新办法是:依托现有区镇会计核算中心和网络平台,建立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以市财政局为业务主管部门,以区镇为单位的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三资”指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新办法实施后,“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受益权保持不变。
各区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各设主任1名,出纳员1名,代理会计员若干名。中心主任由区镇财务核算中心主任兼任,代理会计员实行“考核聘用、持证上岗、亲属回避、定期轮换、财政拨款”制度。各村集体组织取消原有的会计和出纳,改设报账员1名。中心的功能是:财务代理服务和资产资源监管服务。
市委办负责人称,此举是为了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制度,今年6月份前完成试点建设,明年在全市所有的村集体组织推广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