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今年2月1日起,“家电下乡”开始在全国推广,对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三大类产品给予销售价格13%的财政直补。可最近,在“家电下乡”官方网站上却出现了这样的奇怪现象:一方面有农民消费者投诉某些“家电下乡”产品价格过高,同时也有“家电下乡”经销商投诉“进价太高,赚不到钱”。这么好的一项惠农政策,为什么会出现两头不落好的奇怪现象呢?(2月17日《东方今报》)
依据记者的报道,“家电下乡”在具体落实中的主要乱象在于:一是部分下乡产品价格虚高,有些刨除财政补贴之后,甚至仍较市场价格高出不少,是选择要财政补贴还是选择要直接降价,成为两个不可兼得的对立选项;二是经销商高呼“连喝稀饭的钱也挣不到”,一些商家甚至把那张家电下乡的“产品标志卡”抽出来,找个农村朋友去骗取国家补助的退款,再把本来应该优惠的电器按正常价格卖,一举两得。如果“家电下乡”果真遭遇到如此“两头不落好”的窘境,那么财政直补的好处又会被谁拿走了呢?
从招标家电生产企业专门生产特定型号的家电产品,到招标流通企业负责来定点销售,现有“家电下乡”模式充满了一种计划色彩,似乎一切尽在早已计划好的调度之内。不难看出,这种计划色彩明显的“家电下乡”,既破坏了商业竞争的公平———即便招标过程完全公正,政府出钱补贴少数企业生产和销售的行为,也没有任何公平性可言;又限制了农民对家电产品的自由选择权———农民只能选择贴有“家电下乡”标识的特定商品。
无论是基于激活农村消费市场的考虑,还是基于反哺农民消费者让农民真正得实惠的考虑,都应该高度重视市场的充分竞争和农民的自由选择。与其以事先选定好的特定家电作为补贴对象,倒不如把这种补贴以“家电券”的形式发放到每个农民手上,然后让农民去自由选择自己心仪的家电产品。这样一来,不仅对所有家电生产厂家是公平的,农民的自由选择权也得到了尊重;同时,在每个农民之间也是公平的,而不是必须有一定经济购买力才能享受到政府补贴。
□ 盛 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