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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迈县基层卫生院会计核算站工作人员在对卫生院财务进行核算。 本报记者 周元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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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苏民)2月22日中午,两个特殊人物出现在澄迈县桥头镇西岸村王潘光家。
王潘光的侄子当天满月,家里请了10桌客。
这两个特殊人物分别是西岸村委会卫生协管员和桥头卫生院卫生助理监督员李发宝。在王家人准备饭菜的时候,他们监督并指导王家人将生熟食分开摆放、注意防蝇防鼠……
李发宝告诉记者:“为了防止农村聚餐发生食物中毒,聚餐10桌以上就要由村委会干部上报到镇政府,再由镇政府通知卫生院派协管员或助理监督到农民家中进行指导、监督、备案。主要是看看他们食物操作过程、食物来源是否卫生等,同时也传授村民一些卫生知识。”
澄迈县卫生局局长周序坚自豪地告诉记者:“自从设立卫生监督员和卫生协管员以来,澄迈农村已有两年未发生过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在澄迈,一些劣质、“三无”产品常常充斥农村市场,加上农民卫生知识不足、防范意识不高,食物中毒屡见不鲜。
为解决这一问题,澄迈县从2007年7月开始,试行聘任镇卫生院医生兼任助理卫生监督员、镇卫生院医生兼任村卫生监督协管员,并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形成城乡一体化的三级卫生监督网络的新体制。
2008年3月,澄迈县正式聘任了32名助理卫生监督员和88名村卫生协管员。他们都是兼职的,政府只给他们一点工作补贴。
两年来,助理卫生监督员和卫生协管员按照监督要求,负责广大农村的食品、化妆品、职业病卫生和医疗市场的日常监管、巡回检查以及学校、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监督等。
周序坚说,此举不但缓解了县卫生监督所人员不足、广大农村监管难以到位的问题,还有效地提高了卫生监督的频次,减少了监督盲点,便于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措施进行控制,也有效地预防了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经过近一年的试点,形成了农村卫生监督有机构办事,有人管事的工作机制,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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