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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2月25日讯(记者周元)为推进我省中等职业教育规范化建设,省政府昨日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全省市县职业学校公用经费和学校建设第一次有了统一的标准。
据了解,我省市县职业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学校维持正常运转所需开支的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等。由于长期没有统一标准,不少学校的公用经费开支“捉襟见肘”。
根据《海南省市县职业学校公用经费标准》规定,我省市县职业学校公用经费为每生每年1500元,采取财政拨款和向学生收取学费的方式筹措。市县职业学校公用经费财政拨款为每生每年700元,分三年到位。对职业高中已实行免费教育的市县,学生学费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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