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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条绿化带引发了一场争议。
三亚市政府在接到市民建议后组织了专家论证,将原本宽8米的绿化带缩减“翻修”成4米。公众就此事展开了观点交锋,有赞扬当地政府尊重民意畅通民声者,有认为相关部门浪费纳税人钱财胡乱折腾者。
是否折腾,笔者不敢妄言。但刚修的8米宽的绿化带被调整为4米,绝对是需要再投不少人力物力的。毕竟,牵一发而动全身,随着施工方案的调整,建好的绿化带肯定是要拆除一部分的,而按照当地规划部门的说法,“最终全条道路要全部重新浇灌新混凝土板”……
其实,提建议的市民也无非是站在有车族的角度,认为绿化带阻碍了他和有车族行车而已。但是换个角度,普通市民更需要的是绿化带还是行车道呢?
不妨看看国内几则新闻:乌鲁木齐市为改善中山路绿化环境,投资100余万元,将河滩路辅道至自治区政府门前总长1.6公里的原有绿化带由1.2米拓宽至3米;南昌庐山南大道将在保持现有道路断面的基础上,向东面加宽27米,向西面加宽5米,加宽的部分建成绿化带;杭州第一景观大道天目山路的绿化带比马路还要宽2倍……
西部的乌鲁木齐、中部的南昌姑且不提,就拿同样在致力打造成国际旅游目的地的杭州而言,其2008年的森林覆盖率高达64%,与三亚相当。缘何在杭城,绿化带就不要为车让道呢?
话说回来,在国内也有不少城市削绿化带缩人行道拓宽机动车道。但是,刚修的绿化带即遭调整的却并不多见。
唏嘘之余!不由得想起曾3次搬迁的三亚市体育中心来。据海南媒体报道,自2006年以来,原本规划在鹿城下洋田的体育中心就易址到凤凰路鸭仔塘对面,再易址到了三亚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其间,颇有“新”专家否定“旧”专家、新规划取代旧规划之举。
翻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制定的《三亚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明文规定来:市规划局在具体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听取驻市单位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只是,为何“切实有效的措施”总在“雨打风吹”后呢?
当然,对不当之处,我们绝对需要大胆及时地改进。但让笔者想破脑袋的是,由那些“不当”造成的损失该有谁来埋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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