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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杨萍 郭泽高)一宗上亿元的股权转让纠纷官司,涉及四家公司,经过海口中院及时化解矛盾,日前当事方全部履行了义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7年7月,该案被告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诺德生物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旗下的海南昂立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原告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为8950万元。三胞集团有限公司支付3000万元转让款后,因被告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而发生纠纷,2007年11月,该案起诉至海口中院。
该案开庭审理后,合议庭决定对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表示同意。2008年12月,双方调解方案差距从7000万元缩小到200万元。但问题又冒了出来,如继续履行合同,原告需再增加转让款500万元,但原告仅同意增加300万元。
在前期调解工作的基础上,该案承办法官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地调解。但调解工作一开始就陷入了僵局,双方毫不退让。承办法官看面对面调解收效不大,且有可能激化矛盾,又及时采取了背靠背的调解方法,最终原告同意增加500万元股权转让款。
双方虽就主要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对对方能否履行协议表示出了极大的不信任。为此,承办法官提出了一个既能保护原、被告各方权益,又能确保双方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的调解方案。双方均接受了承办法官的提议,并达成了调解意向书。随后,为了落实协议的具体条款及涉及的其他问题,承办法官在分析双方各自的主张及心理后,又召集双方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于今年2月10日签收了调解书。
日前,协议约定原告的8000万元转让款全部转付给了被告,被告转让的股权经工商部门变更登记后也过户到了原告名下,调解书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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