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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日前公布的招生体检中规定,肝功能异常、体重超标以及低于1.60米的男生和低于1.50米的女生,将受到“不录”或“慎录”的限制。 (4月21日《新京报》)
如果说,医学院不录取肝功能异常的学生还可以理解的话,对于体重超标以及低于1.60米的男生和低于1.50米的女生也“不录”或“慎录”,则是不可理解的。
我不知道医药行业对形象要求高是否事实,但如果真的是出于体重、身高的原因不能就业,恐怕也是考生自己的事。而且,体重、身高都是可以改变的。如果考生在进入大学之后,能够坚持减肥,将自己的体形变得很健美,那以现在的体形来剥夺考生上医学院的机会,是否过于武断了?
从公平的角度来看,按照身高、体重等身体条件把考生分成三六九等,缺乏法律依据,是一种明显的身份歧视。因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除了飞行员等少数特殊专业之外,对考生设立身高和体重的限制是完全没有理由的。而对于乙肝携带者的专业限制,也必须符合现有的法律。北京大学医学部私设录取限制条件,显然涉嫌违法。
大学在录取学生之前,就想到学生的就业问题是好事,但关心学生应该出于真情,更应该遵守法律,而不能随意编一个理由,就设置种种条件来限制学生入学。
谁来叫停北京大学医学院的录取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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