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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5月4日讯 (记者张中宝)今天,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09年度“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高中“宏志班”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继去年国家“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高中“宏志班”在我省开办后,今年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继续在我省开办新一届“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高中“宏志班”,新增100名学生,将免费就读海南中学和国兴中学。
据介绍,今年将由海南中学和国兴中学继续承担设立“宏志班”,计划不单列,在招生计划内各开办一个高中“宏志班”,每班50人。
新一届“宏志班”原则上面向全省招生,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宏志班”学生不转户口,学籍由“宏志班”承办学校管理。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高中“宏志班”学生每人资助9000元(每学年3000元,分三个学年陆续拨付),同时,学费全免(由所在学校负责),帮助完成高中三年学业。
省文明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宏志班”资助对象主要面向农村贫困农民子女、城市下岗职工子女和其他有特殊困难的学生。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省中招办规定,在5月30日—6月8日,上网填报海南中学或国兴中学第一批次志愿,6月8日—18日,学生凭《志愿确认表》(复印件)向初中毕业学校提出就读“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高中“宏志班”书面申请、出具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和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材料。学校对申请学生情况审核确定预选人选后,有关部门将对预选学生进行明查暗访,考察推荐,再由省实施“助学工程”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通知》要求,各市县、有关部门要坚持考前预选、逐级申报、考核公示三项制度,严格按照程序推荐受助学生,确保受助学生质量和人数,并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在全省通报批评,并取消资助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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