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09年05月05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出台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病例将实行医院、县、省三级会诊制度 ■发生疫情立即启动零报告系统 ■海港空港须设隔离区 ■疑似病例以上由省级定点医院收治
  ←我省农业部门迅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疫情传入我省。5月4日,海口市灵山镇屠宰厂,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正在喷洒消毒。当天,海口市农业局已紧急调运4吨消毒药物,在全海口开始对养殖场等敏感区域进行消毒。   本报记者 李英挺 摄影报道
本报海口5月4日讯 (记者张苏民 南国都市报记者陈新)为应对可能在我省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做好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提高甲型H1N1流感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省卫生厅今天出台《海南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指出各级医疗机构如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一律实行医院、县、省三级会诊制度。   发生疫情立即   启动零报告系统   《预案》指出,我省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各级医疗机构立即启动零报告系统。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一律实行医院、县、省三级会诊制度。医学观察病例由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三级医院可由医院专家组直接)确认,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由省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确认,本省首例病例由国家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确认。   我省第一例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以上病例,必须经医院、县、省、国家卫生部四级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确认后,经卫生部授权,由省卫生厅新闻发言人向新闻媒体及社会发布公告。我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信息,必须经医院、县、省三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研判后,由省卫生厅新闻发言人向新闻媒体及社会发布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时 政
   第003版:综 合
   第004版:社 会
   第005版:网 事
   第006版:大特区论坛
   第007版:三亚新闻
   第008版:观 点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
   第011版:财经新闻
   第012版:世界新闻
   第013版:世界新闻
   第014版:体育新闻
   第015版:体育新闻
   第016版:娱乐新闻
防控甲型H1N1流感
海港空港须设隔离区
我省将开展万泉河流域规划环评
省爱卫会:建议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今年将建105个文明生态镇
研究白蚂蚁与气候变化
疑似病例以上由省级定点医院收治
全天仅48人上访
省卫生厅:成立救治专家组
今年全省新增100名“宏志班”学生
我省出台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
海南瓜果菜全国六大城市每日价格
美国海南总商会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