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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5月4日讯 (记者张中宝)为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改善我省城乡居民的生活、生产环境,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国际旅游岛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目标,近日,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和省建设厅联合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创建文明生态镇(农林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联合在全省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创建文明生态镇(农林场)活动,争取用3年时间,让全省乡镇、农场的综合环境面貌有明显改观。
该活动总体目标为,从2009年起,积极组织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争取3年左右的时间,全省所有乡镇和农场的环境面貌都有明显改善,做到乡容镇貌净化、绿化、硬化、亮化和美化,其中2009年要有三分之一(即100个)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林)场场部达到文明生态镇(农林场)的标准。
今年我省将重点推动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由城镇向乡镇延伸,计划创建105个文明生态镇(农场),包括75个镇和30个农场,拟重点抓好30个示范点,主要以城市周边为重点,沿路、沿线、沿点推进,通过文明生态镇的创建,不断扩大城乡一体化的覆盖面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说,全省所有按行政建制设立的乡、镇以及撤乡并镇后有一定人口规模的原乡(镇)政府所在地的集镇,都必须按创建标准进行创建活动。重点是各市、县的国家重点镇和省政府确定的示范镇(含农场);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沿线的乡镇政府所在地、农(林)场场部;重点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等。
据了解,环境综合整治创建文明生态镇(农林场)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整脏治乱、配套设施建设、纠正不文明行为、建章立制等4个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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