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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改善我省城乡居民的生活、生产环境,营造干净、整洁、有序、优美的城乡环境,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水平。”今天,省建设厅副厅长兼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孝京,就开展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接受海南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以环境整治提升城乡的整体品位
记者:我省正在建设国际旅游岛,这时候,在全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是基于怎样的考虑?
陈孝京:其实,省政府于2007年底,便制定了《关于开展“椰岛杯”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城镇化又好又快发展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同时,还制定了这项工作配套实施方案,主要是为了实现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大旅游开放,推动国际旅游岛建设,打造国际休闲度假目的地”和“把生态文明建设与人居环境建设结合起来,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人居环境”的发展目标,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城乡的整体品位和海南的整体形象。
形成个性突出且丰富多样的城镇格局
记者:我省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目标是什么?今年将实现怎样的目标?
陈孝京:按照2007年制定的《海南省“椰岛杯”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整治目标以创建最适合人居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城镇市政设施综合功能配套完善以及城镇面貌个性文化突出、特色鲜明为目标,全面推进全省城镇化又好又快发展。
近期目标,即2007—2008年,进行全面治脏,集中治乱,加强园林绿化工作,力争2008年底,城镇面貌杂乱的局面有初步改观,而这项目标已基本完成。
中期目标,即2009—2010年:全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三级网络初步建立,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2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并全面启动全省小城镇和乡村《城镇特色文化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布局建设城乡一体、具有鲜明特色文化的海岛省份。
远期目标,即2011—2015年:城镇规划布局合理,公共设施配套完善,设施数字化管理系统基本建立。经过全省统一的城镇规划设计定位,形成与自然环境、人文风情和产业经济相适应的个性突出且丰富多样的城镇格局。
今年我省将重点推动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从城镇向乡镇延伸,使全省三分之一的镇、农林场场部达到文明生态镇的标准,并从今年起,争取用3年时间,让全省乡镇、农林场的环境面貌有一个明显改观,以整治换新貌。
多措并举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记者:要达到这样的目标,那么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如何开展?
陈孝京:针对我省城乡环境目前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我们将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内容确定为整治“脏、乱、差”;整治基础设施的不配套;整治不文明行为;对市容市貌进行统筹规划;建立起公共设施建设、养护、维修和运营管理等相应机制。
记者:我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已经开展了一年多,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请问目前我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还存在什么问题?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措施?
陈孝京:2008年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战略目标要求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主要问题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宣传力度不够;个别市县或单位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基础设施不完善且投入不足;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投入;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工程建设,环境的绿化、美化、亮化建设,街景建筑立面的改造,停车场、小市场的布设等进行合理科学规划,打造出基础设施功能配套、环境优美舒适、交通方便快捷的城乡环境;建立起公共设施建设、养护、维修和运营管理等相应机制;加大执法力度;营造广泛参与氛围;加强教育。 (本报海口5月5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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