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09年05月07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刘嘉玲裸照案新进展
《东周刊》前总编入狱
  《东周刊》前总编辑蒙汉民
据香港媒体报道,7年前曾报道刘嘉玲裸照事件的香港《东周刊》前总编辑蒙汉明,5月5日被香港法庭判决实时入狱5个月。   2002年10月30日,香港八卦杂志《东周刊》在其第521期封面上,刊登了一张香港知名女星多年前遭强拍的半裸照片,女星正垂头痛哭,显然是在不情愿的情况下被强行拍摄。由于《东周刊》对照片中女星的眼部进行了马赛克处理,所以无法确认女星身份,但引发了娱乐圈轩然大波。随后不久,刘嘉玲便公开承认自己是受害者。   此照一出,立即震惊娱乐圈,大家纷纷谴责《东周刊》。香港演艺界代表随后召开记者会,强烈批评《东周刊》,同年11月3日,500多名香港影艺界人士举行游行,成龙强烈呼吁社会上有良知的个人和团体罢买、罢看!   《东周刊》当时也发表声明,称决定刊登该照片是基于披露事实真相,并非侮辱受害人,但对其他传媒渲染报道,并非事前可以预料,《东周刊》会就这次处理手法作出检讨。   由于该事件社会影响巨大,《东周刊》老板杨受成在该裸照发表3天后,即2002年11月2日正式宣布停刊整顿。虽然该刊于其后登报向公众致歉,其社长陈耀安、总编辑蒙汉明及一名责任编辑也引咎辞职,但依然难逃社会舆论指责。同年11月4日,香港特区政府影视处裁定《东周刊》刊登照片为淫亵物品。   次年3月,香港警方逮捕《东周刊》管理层11人,对裸照案调查。香港地方法院也以发布淫亵物品为由,对蒙汉明等人提起诉讼。法庭最终裁定《东周刊》“发布淫亵物品罪”成立,并罚款2万港元,蒙汉明被判道德罪。《东周刊》不服并提起上诉,令案件进入漫长等待期。   2008年12月3日,《东周刊》前总编蒙汉明认罪,被判入狱6个月,缓刑两年。   2009年5月5日,蒙汉明被香港地方法院判决入狱5个月,并立即执行。   蒙汉明在获悉自己被判入狱后,表现冷静,自行从公众席走入犯人栏。   (钟新)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时 政
   第003版:综 合
   第004版:民 生
   第005版:网 事
   第006版:评 论
   第007版:三亚新闻
   第008版:广 告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
   第011版:财经新闻
   第012版:世界新闻
   第013版:世界新闻
   第014版:体育新闻
   第015版:房地产
   第016版:广 告
曼联队以3:1战胜阿森纳队
菲尔普斯下周参赛
37个海南乐队明起开唱
防住科比 打出血性
用强硬球风对付火箭
骑士胜老鹰
输棋后向对手施暴
NBA季后赛战报
赛事预告
《少林武魂》获托尼奖提名
《东周刊》前总编入狱
亚冠战报
《我的疯子娘》票房火爆
《熊猫回家路》8日上映
博尔特下周开练
萨芬娜和郑洁晋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