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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打鸟事件,任何人、任何机构都该立场坚定,态度明确。但文昌市委的决定语焉不详,态度含糊,根本没什么“鸟脾气”,让人心生糊涂。决定说,曾齐不再担任文昌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不再担任”是一种什么处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公务员的处分只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几种,“不再担任”到底属于其中哪一种?算不算是一种处分?
本来,这是一次教育“打鸟局长”本人、文昌市领导干部和文昌市民的大好机会,使更多的人引以为戒,爱护野生保护动物、遵纪守法,但文昌市委市政府却一直讳莫如深,到底是在担心什么?是担心公布信息会损害文昌的形象吗?这完全不必,林子大了,什么鸟没有,相信公众不会糊涂到这点认识都没有。况且,公开处理、公布信息反而有利于树立文昌开放、负责的良好政府形象。
非典、矿难那么大的事国家都没有捂着,文昌对这么点“鸟事”还遮遮掩掩,真是让人生“鸟气”。
如果让我给文昌有关部门在对公众知情权的认识、在这件事上行政权的使用、在危机公关的表现方面打分,我给“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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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时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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