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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5月21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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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拆除爆破单位不具相应资质
9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株洲市建设局局长等3名责任人被免职湖南成立坍塌事故调查组,按“四不放过”原则彻查
新华社湖南株洲5月20日电(记者明星、苏晓洲)株洲市红旗路待拆除高架桥17日下午发生部分桥体坍塌的群死群伤事故后,专案组开展对案件的调查工作,现已有9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株洲市建设局局长等3名责任人因高架桥坍塌事故被免职。   记者20日从株洲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经查实,4月27日,犯罪嫌疑人程继昂经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高育滨同意,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以挂靠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的方式通过招投标程序中得红旗路高架桥爆破拆除工程项目;由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委派公司副总经理付新贵作为拆除总技术负责人负责对20号至86号及89号到108号桥墩实施拆除爆破。高架桥其余部分,由程继昂组织程继辉、黎树林、张益兵等人进行机械拆除。整个高架桥的拆除由株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全程监理,由禹卓担任红旗路高架桥拆除工程总监理,邓文辉、刘忠林两人负责协助监理。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禹卓等人没有对程继昂等人有无机械拆除高架桥资质和相关安全措施予以审查。   5月20日,经检察机关审查,依法批准对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程继昂、程继辉、周涛、高育滨、付新贵、黎树林、张益兵、禹卓、邓文辉等9人予以逮捕。   记者获悉,经省市联合调查组初步调查核实,株洲市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沈平,株洲市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局联系该项目的分管领导曾建华,市建设局信息工程办主任、红旗路高架桥项目负责人丁威对红旗路高架桥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坍塌事故,在监督管理方面负有重要责任。5月20日,株洲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上述三人依照法定程序,免去党内外职务。目前,事故责任调查工作还在进一步深入进行中。   据新华社电  20日,记者从株洲市处置红旗路高架桥坍塌事故专门机构了解到,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安排,“‘5·17’事故省市联合调查组”已经正式成立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施彻底调查。   “‘5·17’事故省市联合调查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整个调查工作要求在短期内完成。调查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对事故的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广大干部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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