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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证监会19日撰文指出上市公司在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存在六方面的会计处理问题,并着重分析借壳上市、债务重组、权益性交易调控利润的财务舞弊行为。证监会表示将会对上述舞弊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虽然绝大多数上市公司能够严格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但在年报编制过程中,证监会也发现了六方面具体问题:有的公司通过权益性交易确认损益;有的未能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在借壳上市时确认商誉;有的对于因破产重整而进行的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不够谨慎;有的未能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股权激励合同的规定确认股权激励等待期和按照实际执行情况将股权激励费用在不同会计期间进行分摊;有的在处理较为复杂的经济交易时,对购买日的确定不够谨慎;有的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外币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证监会上述负责人在文中指出,通过权益性交易确认损益、借壳上市相关会计处理问题和因破产重整而进行的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问题表现得尤为突出,是上市公司2008年报披露的监管重点。
上述财务舞弊行为多发生在ST公司中,而对此类公司的监管一直是市场监管之难处,直接退市制或许可以成为改善此类公司监管难题的制度性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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