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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梁振君 特约记者卞王玉珏 通讯员钟淑晓)为加强农村社会基层组织建设,稳定农村两委干部队伍,激发农村领导班子活力,东方市日前出台《东方市农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委会干部补贴发放实施办法》,决定增加农村社区在职两委干部补贴,并拨付一定的办公经费,使农村组织首次有了办公经费。
办法规定,在职农村两委干部的补贴发放标准为:村党支部书记的补贴从原来的每月300元增加至650元,村委会主任从原来的每月260元增加至600元。同时,办法规定按农村社会人口数的多少,拨给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人口1000人以下(含1000人)的每年3000元,人口1000至3000人(含3000人)的每年4000元,人口3000人以上的每年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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